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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手机信号屏蔽系统的一般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23-06-07 14:15浏览次数: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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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需要,提高监狱科技防范能力,加强监狱科学管理水平,推动数字化监狱的建设,促进监狱和谐稳定的发展,不断提升监狱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对监狱的手机信号进行控制和防范,杜绝因违法使用手机带来的安全隐患。


2、实施流程
      1、招标结束后,首先实施其中一个监狱项目,待此项目开展顺利并经业主认可后,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定其余监狱实施顺序等相关事项。
      2、如果中标方在其中一个监狱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短期无法解决的重大技术困难或效果偏差,原中标方应退出,由第二中标方实施,以此类推,最终若无中标单位即重新招标。


3、屏蔽的区域和场所
      监区以内监舍楼、食堂、教学楼、习艺和家属会见等服刑人员常规生活的场所。
      室外空地及大操场区域不视为违规使用手机的地方,暂不作为验收依据。


4、系统整体要求
      1)作用于目前国内所有公众通讯标准手机CDMA、GSM、DCS、3G(CDMA2000/WCDMA/TD-SCDMA),且不得影响监狱内手机、电视、监控以及其他电子设备系统正常运行。
      2)监管区内各单体建筑范围内,有效屏蔽率应达到99.9 %以上。
      3)监管区外必须确保通讯、音像、电子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
      4)电磁辐射强度不得超过国家相关标准(GB 9175-8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电波卫生标准),系统安装调试后,须出具国家权威部门出具测试报告。
      5)系统必须单体建筑集中供电,必须专设带锁装置开关箱,防止人为断电。
      6)系统必须安全可靠,具有防破坏和连续运行能力,同时配置系统运行状态监控装置,在中心机房通过电脑TCP网络进行实时监控。
      7)充分保留设备输出冗余,提高使用寿命并适应日后发展要求。


5、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GB 9175-8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电波卫生标准
      2)GA/T 75-2000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3)JCJ/T 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4)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监所手机屏蔽系统标准《警察技术》
      6)GB/T 50311-200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7)GB/T 50312-200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8)YD/T 5120-2005无线通信系统室内覆盖工程设计规范
      9)YD 5039-97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规定
     10)YD 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接地规范


6、系统实施技术要求
      1)结合现场实际信号分布情况,利用内置可调节多频段模块室内屏蔽主机。
      2)根据监狱内不同环境要求,科学选择各种天线的指向性和增益;同时充分利用现场实际建筑结构、地形地貌等,合理选择架设位置、高度、方向。
      3)控制天线主辐射面与人员活动场所的距离,确保电磁辐射达到相关标准。
      4)多频段信号必须采用合路技术进行合路和分配。


7、系统主要设备性能要求
      1)系统主要设备必须通过警用电子产品检测认证,必须是成熟产品,有大量监所成功使用的案例,并提供可实地考察的案例。
      2)系统主要设备工作频率范围必须严格限定在下行频段,严禁对其他系统造成干扰。
      3)系统主要设备必须能够承受恶劣环境下全年连续运行的需要,必须具有防水、防潮、防腐蚀、防污染、防雷等能力,尤其室外设备必须具有野外工作能力。
      4)系统主要设备必须散热能力强,尤其大功率设备一般采用自然散热,严禁采用向设备箱体内腔进行吹风或吸风的散热装置。
      5)系统主要设备必须采用模块化结构,必须具有天线、馈线等开路、短路、损坏保护功能,必要时大功率设备做破坏性短路放弧试验,确保系统工作稳定和日后升级。
      6)系统主要设备电源必须由220V直接引入主机内部,同时设备主机外部不得有任何可改变系统运行状态或运行参数的装置,如:电源适配器(220V转相应电源)、电源开关、功率调节等部件,且所有设备电源均有过载、短路、雷击、过压等保护和自恢复能力。
      7)针对目前TD-SCDMA技术的特殊性,系统必须具有TD同步设备和TD同步技术。
      8)系统监控报警装置不仅能监测电源断电与否,还必须能够监控屏蔽设备内各功能模块工作状态。


8、工作要求
      1)按照要求完成系统所需设备及软件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并在中标后根据甲方的要求和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整个工程应为交钥匙工程。
      2)投标方须提供实现系统所有性能和功能所需要的配件、附件、软件、服务以及与其他系统集成须配合的工作,如果有遗漏将被视为投标方免费赠送上述遗漏的产品、配件、附件、软件、服务以及与其他系统集成须配合的工作,招标人无需增加额外费用。
      3)项目施工完成后,所有部位按照原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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